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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基隆的蘇姓婦人,因不滿兒子說謊成性,且經常半夜偷溜出家門跑去玩耍,持鋁製長柄的掃帚教訓兒子,兒子不滿被打,到警局提告「媽媽打我」。檢察官受理後認為,父母雖有懲戒權,但蘇婦的行為已經「逾越懲戒權」,依照傷害罪將她起訴。今年2月間,因14歲的兒子在半夜偷溜出家門被抓到,且不是第一次,加上又說謊,讓蘇婦大怒,隨手抓起家中掃帚就往兒子身上打。起訴書中紀載,兒子的右前臂、右手中指、左大腿、右後耳都有瘀青,身上多處受傷。兒子不甘被狠打,之後跑到警局,告訴警察「媽媽打我」,指控母親犯下傷害罪。檢察官調查時,兒子說當天晚上是要利用空檔向鄰居求救,才跑出門,卻被母親同居人抓住,接著母親就拿起掃帚開打;蘇婦則供稱,兒子向來說謊成性,又經常半夜偷溜出去,因為氣憤才教訓他。檢察官指出,父母對於子女,在必要範圍內可以行使懲戒權,但蘇婦持掃帚打傷兒子,已經超過懲戒權的範圍,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,不能傷害子女的身心健康,兒子身上明顯多處受傷,因此將蘇姓婦人以傷害罪起訴。更多 TVBS 報導半截腐爛女屍託夢「很冷…」 警靠DNA助她返家 魟魚「神經毒」致命? 釣客倒臥海堤手上2個洞 婦駕車左轉未禮讓!男大生撞上顱內出血身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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